2012年12月7日,美國商務部對進口自中國的太陽能電池發(fā)布反補貼令,2018年2月23日,商務部發(fā)布了此次復審的起始通知,該次反補貼行政復審的復審期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。強令性應訴企業(yè)為Canadian Solar Inc. 和 Jinko Solar Import and Export Co., Ltd.。2019年2月20日,美國商務部在聯邦通告中發(fā)布了初裁結果,初步撤消了對于BYD (Shangluo) Industrial Co., Ltd. (BYD Shangluo)的該年度行政復審。初裁結果如下:Canadian Solar Inc.及其關聯公司補貼率為16.46%;Jinko Solar Import and Export Co., Ltd.及其關聯公司補貼率為16.29%;其他未單獨審核的公司的補貼率為16.30%。